2026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在2026年版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的法律体系,旨在强化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该法共十章154条,涵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生产经营、检验检疫、应急处置等全链条管理,体现了“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立法原则。

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方面,法律规定国家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全环节的风险监测网络,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监测计划,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风险评估则由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负责,评估结果作为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对于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安全性评估,要求遵循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原则,确保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法律对其设置了严格的准入和规范要求,从事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的企业需依法取得许可,小作坊、小摊贩等因生产经营条件有限实行备案管理,但需遵守地方政府的具体规定,生产经营过程必须符合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针对网络食品交易,法律要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发现严重违法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食品安全标准是监管的技术依据,2026年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安全标准的强制性属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国家标准编号由字母“GB”加上顺序号组成,地方标准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企业标准应严于国家标准,且需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标准内容涵盖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以及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等。
食品检验实行统一监管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模式,食品检验机构需具备相应资质,由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监管部门对食品实施抽样检验,购买样品所需费用和检验费用由同级财政列支,不得向食品生产经营者收取,对于检验结果不合格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立即采取召回、下架等措施,并记录召回情况,消费者有权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赔偿损失,符合法律规定的,可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机制在2026年修订中得到强化,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应立即组织救治患者,封存可能导致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开展调查,重大事故由国务院启动响应机制,卫生、农业、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协同处置,事故调查应查明事故性质、范围、经级和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法律要求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制度,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其他部门公布的信息应与监管部门通报的内容一致。
在法律责任方面,2026年食品安全法大幅提高了违法成本,对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除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外,并处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对于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社会共治是食品安全法的重要原则,法律鼓励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诚信建设;新闻媒体开展食品安全公益宣传,并对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给予奖励,举报受理部门应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相关问答FAQs

Q1: 2026年食品安全法对小摊贩、小作坊等小微业态有何特殊规定?
A1: 2026年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实行差异化监管,第三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进行综合治理,加强服务和统一规划,鼓励其改进生产经营条件,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或者依法登记注册,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制定,这意味着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地方性法规,对小摊贩、小作坊实行备案管理或简化许可流程,同时明确其生产经营规范,如限制经营品种、要求公示信息等,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同时兼顾民生需求。
Q2: 消费者购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A2: 消费者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一是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要求退货、赔偿损失;二是向消费者协会或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三是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监管部门将依法处理;四是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消费者保留购物小票、商品照片、检测报告等证据,将有助于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