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没系安全带是一种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对驾乘人员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驾驶机动车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罚标准因车辆类型、驾驶场景及违法主体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系安全带的,将面临50元罚款,记1分的处罚;而在城市普通道路行驶时,未系安全带通常会被处以50元罚款,不记分,需要注意的是,若驾驶人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未系安全带且存在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如接打电话、未按规定车道行驶等),可能因多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罚款金额和记分累计增加。
对于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驾驶人处以20元至50元罚款(具体金额由地方规定决定),在北京市,乘坐人员未系安全带,驾驶人将被罚款50元;而在上海市,罚款金额为20元,营运车辆(如出租车、公交车、长途客车等)的驾驶人未系安全带,或未提醒、劝阻乘客系安全带的,处罚更为严厉,通常面临200元罚款,记2分的处罚;乘客未系安全带的,驾驶人也将被处以50元至200元罚款。
特殊车辆及场景的处罚标准也有所不同,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旅游客运等营运车辆时,驾驶人未系安全带的,将罚款200元,记2分;未按规定为乘客配备安全带或未提醒使用的,还将面临500元至2000元的罚款,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若车辆发生故障或事故后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且未系安全带,可能因多项违法行为叠加处罚,罚款金额最高可达200元,记9分。
以下是不同场景下未系安全带的处罚标准概览:

| 违法场景 | 驾驶人处罚 | 乘客处罚(对驾驶人) | 法律依据 |
|---|---|---|---|
| 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未系安全带 | 罚款50元,记1分 | 不适用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第90条 |
| 城市普通道路未系安全带 | 罚款50元,不记分 | 罚款20-50元(地方规定)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第90条 |
| 营运车辆驾驶人未系安全带 | 罚款200元,记2分 | 乘客未系安全带,罚款50-200元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 |
| 高速公路故障/事故未系安全带 | 罚款50-200元,记1-9分(叠加) | 不适用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8条、第90条 |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交管部门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罚款金额,例如在严查行动中,部分城市对未系安全带的处罚力度会进一步加大,安全带是车辆最重要的被动安全装置之一,据研究,正确使用安全带可降低交通事故中40%以上的伤亡风险,因此无论是否被处罚,驾乘人员都应主动系好安全带。
相关问答FAQs
Q1:副驾驶未系安全带,驾驶人会被处罚吗?
A:是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包括副驾驶)应当使用安全带,若副驾驶未系安全带,驾驶人将面临20元至50元的罚款(具体金额以地方规定为准),深圳、广州等城市对副驾驶未系安全带的处罚为50元,而成都、武汉等地为20元。
Q2:儿童安全座椅是否属于安全带的替代措施?未使用是否会被处罚?
A:儿童安全座椅与安全带不同,是专为儿童设计的保护装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4条,12周岁以下儿童不得坐在副驾驶位置,未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部分城市(如上海、深圳)已明确规定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即使未明确立法,交警也可依据“未按规定使用安全装置”对驾驶人进行警告或50元罚款,携带儿童乘车时,应按规定使用儿童安全座椅,而非仅使用成人安全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