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2026—2026年)是中国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全面深化改革、监管能力显著提升的关键阶段,围绕食品安全这一重大民生问题,规划明确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通过制度完善、技术升级、监管强化等多维度举措,推动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在制度体系建设方面,“十三五”规划首次将食品安全战略纳入国家五年规划顶层设计,修订《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建立最严格的监管制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对高风险领域加大抽检频次;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要求重点品类食品实现从生产到销售全程可追溯,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等品类率先接入国家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强化源头管控,规划强调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行“亮证经营、亮明标准、亮明承诺”制度,推动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自查机制。
监管能力与技术支撑水平显著提升,规划期间,全国食品安全监管投入年均增长超10%,基层执法装备标准化率达90%以上,快检车、快检室实现县区全覆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扩展至所有县区,监测样本量年均增长15%,覆盖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等150余项指标,技术创新方面,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应用于监管实践,如建立全国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实时分析与风险预警;快速检测技术发展迅速,农兽药残留、微生物等检测时间从传统方法的数天缩短至数小时,大幅提升监管效率。
社会共治格局初步形成,规划明确提出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的多元治理体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12315、12316等热线实现24小时受理,举报奖励金额最高达50万元;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作用,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等组织制定团体标准200余项,严于国家标准,媒体监督力度加大,央视“3·15”晚会等曝光了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显著提升,食品安全满意度从2026年的61%升至2026年的82%。
“十三五”期间,中国食品安全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国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从2026年的96.8%升至2026年的98.6%,食品相关投诉举报量年均下降1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数量较“十二五”期间减少60%,为“十四五”时期更高水平的食品安全治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相关FAQs
Q1:“十三五”规划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如何体现“预防为主”原则?
A1:“十三五”规划通过强化风险防控落实“预防为主”原则:一是建立覆盖“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风险监测体系,对种养殖、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实施常态化风险评估;二是推行风险分级管理,对高风险企业(如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每月至少1次”现场检查,对低风险企业实行“双随机”抽查;三是加强风险预警,依托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系统,对抽检不合格率超标、投诉举报集中的企业及时启动约谈、停产等风险防控措施,实现问题早发现、早处置。
Q2:社会共治在“十三五”食品安全治理中发挥了哪些具体作用?
A2:社会共治在“十三五”期间发挥了多元协同作用:一是公众参与方面,全国累计发展食品安全信息员、志愿者10万余人,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等活动20万场次,提升消费者辨识能力;二是行业自律方面,中国餐饮协会等制定《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团体标准,推动平台落实“线上线下同标”管理;三是媒体监督方面,主流媒体曝光“外卖黑作坊”“假冒奶粉”等案例200余起,推动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四是第三方机构参与,引入食品检测认证机构2000余家,为中小企业提供低成本检测服务,弥补监管资源不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