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小报
守护绿色家园,共筑防火长城**** 森林草原防灭火,人人有责,从我做起

森林和草原是我们地球的“绿肺”,是宝贵的自然财富,它们为我们提供清新的空气、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也是无数动植物赖以生存的家园,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一场小小的火苗,就可能让这片绿色瞬间化为灰烬,造成无法估量的生态和经济损失,提高防火意识,掌握防火知识,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
【第一板块:防火“红线”我知道】
哪些行为是森林草原火灾的“导火索”?
| 高风险行为 | 潜在风险行为 |
|---|---|
| 野外违规用火 | 乱扔未熄灭的烟头、火柴 |
| - 烧荒、烧秸秆、烧田埂 | - 在林区、草原内吸烟、野炊 |
| - 祭祀烧纸、燃放鞭炮、点孔明灯 | - 使用取暖设备、野炊灶具 |
| - 非生产性用火(如野炊、烧烤) | - 使用狩猎工具可能引发火花 |
| 机械设备违规作业 | 儿童玩火 |
| - 林区内进行焊接、切割作业 | - 对火柴、打火机等危险品看管不严 |
| - 机动车辆未安装防火装置或喷出火星 | - 缺乏防火安全教育 |
| 自然因素 | 雷击、干旱等极端天气 |
特别提醒: 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通常为每年春季和秋季),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第二板块:防火“宝典”记心间】
如何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

- 提高意识,遵守法规: 主动学习《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防火期的规定,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 管好火源,消除隐患:
- 不吸烟: 进入林区、草原不吸烟,不乱扔烟头。
- 不祭祀: 提倡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等文明方式,不在林区烧纸钱、烧香。
- 不野炊: 不在林区、草原使用明火进行烧烤、做饭。
- 不玩火: 教育儿童不要玩火,看管好火种。
- 安全作业,做好防护: 在林区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定,配备必要的防火器材,作业后彻底清理现场,确保无火种残留。
- 车辆防火,谨记在心: 进入林区的车辆要安装防火装置,司机不要在车内乱扔烟头,高温天气车辆要避免长时间暴晒,防止自燃。
- 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看到有人在林区违规用火,或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向当地林业、草原或消防部门报告。
举报电话: 12119
【第三板块:避险“锦囊”护平安】
万一遭遇火灾,如何科学自救?
- 保持冷静,判断火势: 不要惊慌失措,观察火势蔓延方向和自己的位置。
- 逆风逃生,远离火线: 切勿迎着火头奔跑! 应选择植被较少、地势平坦的路线,逆着或垂直于风向快速转移。
- 穿越火线,湿巾捂鼻: 如果必须穿越火线,先用湿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快速逆风冲过,并注意躲避燃烧的树枝和滚动的火球。
- 迎风点火,主动突围(极端情况下): (此方法为万不得已的最后手段,非专业人士请勿轻易尝试!) 当被大火包围,无路可逃时,应果断在植被稀疏处,迎着火焰冲来的方向,点出一小片空地,然后进入刚刚烧过的区域蹲下或趴下,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等待火势过去,注意:点火的目的是烧掉自己周围的燃料,形成一个安全区。
- 及时求助,准确报告: 撤离到安全地带后,立即拨打 12119 或 119 报警,说清楚火灾发生的准确地点、燃烧面积、火势大小以及自己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第四板块:普法小课堂】
引发森林草原火灾,法律后果很严重!
- 行政责任: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在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地方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刑事责任: 失火罪和放火罪,过失引发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如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将构成失火罪,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故意放火的,将构成放火罪,最高可判处死刑。
防火不是一句口号,而是对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的敬畏。

森林防火,重于泰山;草原守护,人人有责。 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杜绝一个烟头、祭祀用一束鲜花做起,共同守护我们美丽的绿色家园,让绿水青山永驻人间!
主办单位: [可填写您的学校、社区、单位名称] 日期: XXXX年XX月XX日
